退換貨須知|Returns & Refunds

感謝您的支持!為了保障您的權益,請在購買前詳閱以下退貨與退款政策。從商品抵達您手中開始,您即享有 7 天鑑賞猶豫期(含例假日,自收到商品隔日起算)。

※貼心提醒: 鑑賞猶豫期 「非試用期」。商品須保持 全新未經拆封、未經使用,且包裝完整(含發票、贈品及配件),方可辦理退貨。

  一、退貨申請條件  

凡於本網站購物,符合以下情況之一,可提出退貨申請:

  • 商品瑕疵: 產品存在製造缺陷或損壞。
  • 品項錯誤: 收到的產品與訂購內容不符。
  • 個人因素: 於鑑賞期內,商品維持「全新未拆封」狀態。

 

  二、申請說明與規範  

  • 期限: 須於收到商品7天內提出申請(例如8/1收到商品,最晚須於8/8當天提出申請。)
  • 完整性:須保持 *商品包裝完整,無使用痕跡,符合可再販售原則。
  • 封口規範: 商品外包裝封口貼紙、塑膠封膜或提醒標籤(如濾心封口標籤)一經撕開或損毀,即視為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  • 完整退回: 退貨須包含該訂單之 所有商品、發票、贈品、相關配件及原廠包裝。恕不接受部分退貨。
  • 運費負擔: 退貨需求審核通過後,須由您 自行負擔物流費用 將商品寄回。
  • 包裝建議: 請以原包裝紙箱將商品包裝妥當。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商品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

 

  三、退款處理時間  

待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數量、狀態無誤後,我們將於14個工作日內 完成退款:

  • 信用卡付款: 採線上刷退方式。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規定為準。
  • 其餘付款方式: 請提供正確的匯款帳戶,我們將以 ATM 轉帳方式退款。

  四、無法辦理退貨/退款之情況  

若出現以下情形,本司保留拒絕退貨申請之權利:

  • 超過期限: 收到商品超過 7 天鑑賞期。
  • 商品已開封/使用: 封口貼紙已撕毀、外盒損毀或有明顯使用痕跡。
  • 資料不全/逾期:
    未寄回發票(補件郵資由消費者負擔)。
    提交申請後 10 個工作天內,因資料有誤且無法聯繫到申請人。
    通知寄回商品後,7 個工作天內尚未收到退貨商品。
  • 折價券效期: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結帳後即失效,退貨成立後亦無法退還或取回。

  五、免責聲明  

  • 本司保留拒絕任何未遵守退款政策之申請權利。
  • 當您提交退貨申請時,即代表同意本退貨原則,並接受由本司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後續事宜。
  • 本司保留隨時更新或修改此政策之權利,請定期查看以確保了解最新資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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